系统发布时间:2020-03-04 11:28
荣县园林管理所:
四川省财政厅检查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9〕168号)要求,对四川正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了2018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并将你单位组织的《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荣县园林管理所荣县城区绿化提品增色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3212018000010)问题线索移交我局,经我局调查核实后,现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涉及的问题
1、委托代理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违反了采购法第20条、条例第16条、财库[2018]2号第13条的规定。
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未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未向社会公告。违反了条例第45条、财库﹝2016﹞205号第3部分的规定。
二、整改要求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13-6266626)。
荣县财政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