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2-05 17:33
邻水县财政局
关于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1年1月6日对广安市伟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邻水县城北镇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一般项目(第二次)(邻政采〔2020〕121-2号)中恶意串通的行为作出《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邻财监督处罚〔2021〕1号)。经我局审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我局于2021年1月6日作出的《邻水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邻财监督处罚〔2021〕1号)。 特此公告。 邻水县财政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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