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1-06 14:16
当事人:周小波(专家证号:SC1116993)、张晴(专家证号:SC1116999)
本机关在对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村、建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5111242020603720号)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在评审本项目时,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审。
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询问笔录、评审报告等为证。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评审专家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六)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引以为戒,予以改正。
井研县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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