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1-06 10: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版)》,并函请区财政局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版)》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