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1-01-13 15:28
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木长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长安路欧典嘉园小区F
委托代理人:赫席;联系电话:13558978632。
被质疑人: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盐源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34-2165006-8003
四川木长建筑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06日向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关于盐源县人民医院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夜景亮化工程(项目编号:5134232020000992 )的书面质疑,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13日收到书面资料并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1: 如何认定我公司开标一览表漏项
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
(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货物招标,用工程政府采的应量清单做货物清单?并且开标一览表中只体现产品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品牌,而在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详细列出所采购哪些货物;附件工程量清单共96页,请问此清单中是否全部作为开标一览表内容?贵公司在认定我公司开标一览表漏项,请问是如何明确的?
回复:贵公司投标文件未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原因不是开标一览表的问题,是“应该完整应答的工程量清单不完整”,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在进行符合审查时发现贵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应答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文件的清单要求完全响应,缺了本项目里“治疗中心”这一大项的内容。经项目评标复核人员反复确认,该项内容确实缺项。因此贵公司的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未完全响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废标。
质疑事项2:投标文件在开标中有漏项事宜未现场宣布并由
投标人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事实依据:根据贵公司的招标文件《总则五,开标和中标》中开标规则,若发现我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中有漏项事宜,应该现场宣布,并由我公司参与现场开标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是否属实,没有对贵公司提出异议后签字确认。而贵公司在《招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中“无效投标人未通过原因”体现我公司“工程量清单不完整(无治疗中心)”? 请问贵, 公司采购程序是否合法? (详见招标文件和结果公示)。
回复:我公司招标文件《总则五,开标和中标》中并无质疑事项2中所描述的,要求废标投标人需要现场确认“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完整并确认签字”这一项规则。同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总则五,开标和中标》第23条“开标程序”中约定,开标环节所履行唱标程序使用的开标一览表仅需唱“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不需对工程量清单明细进行核对和唱标;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第5条废标”规定,“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因此无需现场确认。
综上,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不予认定。
诚挚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的关注和建议,贵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盐源县人民医院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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